成语名称:明火执杖
成语读音:
成语解释: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成语出处:元·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成语造句:并非明火执杖,怎么便算是强盗呢?(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一十回)
反 义 词:鬼鬼祟祟
成语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干坏事
成语繁体:明火執杖
常用程度:常用成语
感情色彩:贬义成语
成语结构:联合式成语
成语形式:ABCD式的成语
相关查询:ABCD式的成语、并列式成语、带执字的成语、带明字的成语、带杖字的成语、带火字的成语
明火执杖的意思是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